借100萬,實拿90萬,本來預計一個月後要還130萬,但是還不出來,怎麼辦?不怎麼辦!進入『釘釘釘上釘』的階段囉。香港稱呼利息叫做「釘」(是蠻貼切又有創意),一個月後該還的130萬不還,下個月要還多少?很簡單,130 X 130% = 169萬,等於利息也要算利息,也就是複利的意思,香港話就叫做『釘上釘』,看到了吧,只差一個月,就要多還39萬!再一個月呢?『釘上釘上釘』,169 X 130% = 220萬,借90萬,三個月後變成要還220萬,你媽媽的咧,100萬都還不出來了,220萬誰還得出來?所以很多港仔每個月光是拼命籌錢還利息30萬,就已經快油盡燈枯了,最後即使還了二年的利息共360萬,你還是欠地下錢莊100萬,家裡還被潑油漆、鎖鐵鍊、寫恐嚇字、丟死豬頭的,到了這個地步,你也會想跳樓吧!所以,台灣的丁丁是個人才,香港的釘釘可是棺材喔!
OK,回到台灣。台灣的版本,有稍做修改,行話當然也不同,賤芭樂就用基本行話「八仙過海70分」來說明好了(其他方式只是名稱有變,內容都大同小異)。所謂「八仙過海」,跟香港的「九出」差不多,不過台灣更毒辣,變成「八出」,八仙過海就是你借100萬,只能拿到80萬,有些還要再扣手續費5000~8000。(先別罵,整個看完再罵!)至於「70分」,就是「7天一期、每期10分」!借100萬,每7天算一次利息,10分利就是10%(10分利已經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了,一般基本款都要20分喔),意即7天的利息為10萬,一個月30天算你四期好了(差兩天先送你),利息要還40萬。乍看似乎比香港好一點點,因為台灣很多的地下錢莊已經不用釘上釘的複利方式來算(這也算是『佛心』嗎?)但是真正算起來,借100萬,只拿到80萬,一個月四期利息共40萬,利率等於50%,還是比香港狠喔!好了,一個月後還不出,再拖一個月呢?7天一期,60天算8期嗎?NO,四捨五入,要算9期囉,等於利息就要90萬,加上本金100萬一共要還190萬(香港為169萬)。三個月呢?90天等於13期,利息合計130萬,加上本金共計230萬(香港為220萬)。SEE,台灣的地下錢莊,美其名不用釘上釘,但實際上拿的比香港還多還殘!
大大們,有沒有被嚇到ㄚ?那種借貸方式跟搶劫差不了多少吧,所以說,那個非人世界,不是善良老百姓可以活著進去、又可以活著出來的地方。套句周星馳說的:「火星是很危險滴,趕快回地球去吧。」如果你有親朋好友急著用錢,去銀行又借不到,然後被路上的廣告吸引,以為「月借30天,利息6厘。」就是借50萬,利息6%,一個月利息只要3萬,嗯……,不要客氣,從後腦勺用昇龍拳狠狠的給他卯下去,你打死他總比外人打死他好吧!至於二舅的部分,阿母ㄚ,你要幫我要回來喔!